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项目申报、深圳市**资助申请、深圳市专利申请、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,一站式服务机构:深圳市为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,网址:, 一、审批内容 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、原始创新成果、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,对深圳市**产业重点领域、**主题、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。 重点支持领域:互联网、生物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;海洋、航空航天、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;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。详见《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、《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(2009—2015年)》、《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(2009—2015年)》、《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(2009—2015年)》、《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(2011—2015年)》、《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(2011—2015年)》、《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(2013—2020年)》、《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(2013—2020年)》、《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(2013—2020年)》、《深圳市机器人、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(2014—2020年)》、《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(2014—2020年)》。 具体课题申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、设定依据 (一)《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,市四届人大***二十次会议通过,2008年7月22日; (二)《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**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08〕200号; (三)《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09〕180号; (四)《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09〕238号; (五)《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09〕240号; (六)《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11〕124号; (七)《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11〕210号; (八)《深圳市人民**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13〕122号; (九)《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14〕33号; (十)《深圳市机器人、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》,深圳市人民**,深府〔2014〕97号; (十一)《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》,深圳市人民**办公厅,深府办〔2012〕53号; (十二)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,深圳市科技创新** 深圳市财政**,深科技创新规〔2012〕9号; (十三)《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》,深圳市财政** 深圳市科技创新**,深财科〔2012〕168号。 三、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:受科技研发资金、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、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。 审批方式:单位申报、*评审、答辩或者现场考察、社会公示、审批机关审定。 四、审批条件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(一)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。 (二)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、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,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,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。 五、申请材料 (一)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**(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)科技业务管理系/在线填报申请书,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; (二)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 (三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; (四)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 (五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非事业单位提供); (六)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(非事业单位提供); (七)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(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,验原件); (八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; (九)合作协议复印件(如有合作单位,验原件); (十)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、查新报告、检测报告、获奖证书、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(验原件)。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,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,A4纸正反面打印/复印,非空白页(含封面)需连续编写页码,装订成册(胶装)。 六、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,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/在线填报。 七、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:市科技创新委。 受理时间: **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2月10日至3月29日。 **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2月10日至3月31日。 *二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3月30日至5月10日。 *二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3月30日至5月12日。 *三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4月20日至5月30日。 *三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4月24日至6月02日。 *四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7月01日至8月12日。 *四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7月01日至8月14日。 *五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8月05日至9月16日。 *五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8月05日至9月18日。 *六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9月11日至9月28日。 *六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9月11日至9月30日。 *七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。 *七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。 *八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。 *八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。 *九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16日。 *九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17日。 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4:00-17:4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 电子科技领域:胡怀江、李晓东 信息科技领域:鲁 纲、 李 时 生物与生命领域:郭 良、黎慧来 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:李付贵、廖敬扬 材料与能源领域:傅岳敏、高剑光 先进制造领域:杜保伟、张智勇 受理地点: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2-14号收文窗口。 八、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**(以下简称市财政委)。 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**小组审定。 九、审批程序 项目征集——发布课题——申请人网上申报——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——组织*评审,答辩或者现场考察——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(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**小组审定,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)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科技创新委、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——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——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。 十、审批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,按申报顺序,分批处理。 十一、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 件:批准文件。 有效期限: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,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。 十二、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、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、未来产业资金资助。 十三、收费 不收费。 十四、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。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。